确定2010年实验室对本科学生开放
实验项目的通知
基础医学院、人文信息管理学院、药学院、护理学院、医学检验系、生物医学系、公共卫生系、心理学系、附属医院、科研实验中心:
2010年实验室对本科学生开放实验项目经各单位申报和初评,并经实验管理与建设委员会终审,最终确定项目40项,现将确定项目予以公布(见附页)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项目负责人收到通知后,要按照项目核准学生人数组织学生的录取工作,并按确定学生人员名单填写《成都医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学生成绩登记表》(见教保处网页表格下载,只填写姓名、班级及学号,成绩暂不填写),将填写后表格上传至教保处。
二、 所有项目不计学分,主要以学生兴趣为主。
三、 所有项目原则上按20学时计算主讲指导教师(限1名)的工作量。
四、 教学保障处需按照项目的进度表安排,对每一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抽查,每一项结题时,由指导老师申请,教保处组织人员进行验收。
五、 项目负责人收到本通知后,到教保处领取专项经费本,以后按经费本核准的内容进行报销。项目结题验收前,使用经费不得超过总经费的50%,其余未报销经费在项目验收后予以报销,项目验收时间安排在10年11月初进行。
六、 学生成绩登记表上,学生名单应留学生的联系方式(电话、邮件、QQ号)以便通过与学生联系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。
七、 项目所有资料,包括项目申报书、学生成绩登记表、项目进度表、学校审批文件、学生实验记录、学生文章等由项目负责人收集、保管,项目结题后,所有材料上交教学保障处审核,审核后材料移交所属实验室进行保管。